廊坊PED认证省钱

时间:2019年11月03日 来源:

廊坊PED认证省钱, 制造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格评定模式。根据承压设备的类别,PED认证,制造商可以选择由授权机构监督的质量体系,或完全第三方检查,或两者的结合体系。制造商可以选择适用于更高类别承压设备的模式。厂家可以选择的组合如下: A 内部生产控制 A1 内部生产控制加**终评审监督 BE C型式检查 B1 EC设计检查 C1 型式符合 D 生产质量保证 D1 生产质量保证,此模式单独使用 E 产品质量保证 E1 产品质量保证,此模式单独使用 F 产品验证 G EC单台验证 H 质量保证 H1 质量保证,并须设计审查及**终评审监督 符合性评审模式的选择除了取决于承压设备的分类外,主要考虑设备的生产类型(单件生产或批量生产)和质量管理(无质量保证体系的常规检验或有质量保证体系),

苏州愽西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认证咨询服务公司,专业从事产品出口检测认证及管理体系认证咨询。 多年来本公司与多家国内外***检测认证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,由多名***认证咨询工程师辅导各种产品认证,体系认证,确保为客户随时提供认证服务。本公司专业从事欧盟,美国,俄罗斯等国际产品认证、检验,测试和标准培训。多年以来愽西克取得了众多欧盟**公告号认证机构的授权,可直接受理企业申请的国际认证与检测,从而帮助客户产品达到符合国际法规和标准的要求,为客户产品出口国际市场保驾护航,帮助中国出口企业排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畅行全球! 我们的服务:专业提供普通和危险类所有机械设备、医疗产品、建筑产品、电子电器、个人防护设备、电梯类设备、计量产品、防爆类设备、无线类设备、以及其他类别产品的欧盟CE认证服务;ISO9001,ISO14001,ISO13485,等体系认证辅导,CU-TR海关联盟认证,沙特SASO认证;肯尼亚PVOC认证,尼日利亚SONCAP等认证咨询服务。

PED符合性评定 符合性评定(conformity assessment)程序适用于第I~IV类的设备。 厂商的选择组合如下 第I类 第II类 第III类 第IV类 A A1 B1+D B+D D1 B1+F B+F E1 B+E G B+C1 H1 H 对于只须适用较低要求模式的产品,厂商也可以选择应用较高要求的模式。 各模式的说明如下: A 内部生产管制 A1 内部制造检查加上**终评审监督 B EC型式检查 B1 EC设计检查 C1 符合型式 D 生产品质保证(ISO 9002) D1 生产品质保证(ISO 9002)( 模式单独应用) E 产品品质保证(ISO 9003)**终检验与测试 E1 产品品质保证(ISO 9003)( 模式单独应用) F 产品检查 G EC个别检查 H 品质保证(ISO 9001) H1 品质保证(ISO 9001)加上设计检查及**终评定的特别监查 其中,模式A不必经由验证机构验证,其余各模式则都要经欧盟会员国认可指定的验证机构(notified body)验证。 品保规定和技术规定 PED包括了品保和技术两方面的规定条款。两者对生产厂商和产品都属强制性的规定,唯有两方面的规定都能符合,所生产的压力设备产品才可以贴附CE标志。在国内,多家外资机构能够提供厂商品保和技术两方面的验证服务。

廊坊PED认证省钱, (1)设计批准;提供设计制造采用的标准规范清单,企业内部标准,产品图纸,计算书,材料明细表,对PED“基本安全要求”符合性的对比分析,危害性分析,操作说明书,产品符合性声明等; (2)材料批准。提供材料质保书,必要时进行的附加试验,外购材料的供应商评审; (3)焊接工艺及焊工评定:制订评定计划,编制焊接工艺规程(WPS)、准备焊接试板和焊材,进行工艺评定和焊工评定试验; (4)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可; (5)质量体系批准:提供质量手册,两次年审报告,不一致项及纠正记录,满足PED要求的补充程序文件等。 产品归类与符合性评定模式的选择 厂商必须针对产品加以分析归类才能因应PED对不同压力设备的不同规定。产品可归类成五类:PED条款3.3(依据会员国的完善工程实务而设计及制造),以及第I类到第IV类等五类。危险性越高,则分类等级越高,规定也就越严格。

【PED认证模式介绍】 承压设备PED认证类别判定 欧盟对压力设备PED认证规定,制造商需要对承压设备分类。承压设备可分为I、II、III、IV四个合格评定等级。对于危险性很低的承压设备可按照成熟工程实践(SEP)分类。危险性越高,则分类等级越高,规定也就越严格. 另外对承压设备除了四个合格评定等级外还有承压材料认证如:PED 4.3 EN10204 3.1 EN10204 3.2 等 PED认证类别判定程序: 步骤1 分析压力设备型式,是否属排除条款。 步骤2 容许压力是否高于0.5bar。 步骤3 分析容器内流体类别(液体或气体)。危险性属Group 1,其它属Group 2。 步骤4 分析压力设备型式,如压力容器、管路、燃火性或其它有过热风险压力加热器。 步骤5 根据下表选用判定表格 PED认证对压力设备的要求 划分为SEP的设备必须按照成熟工程实践来设计和制造。SEP设备不得带CE标志。 第I~IV类承压设备,必须同时满足PED中技术要求和基本安全要求(简称ESRs)。PED指令中的第3条和附录I分别给出了技术要求和基本安全要求。 第I类承压设备由制造商自己施行内部生产控制。第I类设备需要贴附不带授权机构公告号码的CE标志。 第II~IV类承压设备的评定需要一个由欧盟成员国指定的授权机构参与认证,并监督制造商的质量体系,或者直接进行产

廊坊PED认证省钱, 承受压力高于0.5巴的压力设备及组件。 “压力设备”意指容器、管道、**件及压力部件。 PED适用于欧洲经济领域(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)各国,即欧盟15国(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德国、希腊、西班牙、法国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葡萄牙、芬兰、瑞典、英国),再加上欧洲自由贸易协议的会员国(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)。 高于特定压力/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要: l 具备安全性 l 符合设计、制造、和测试的基本安全要求 l 满足适当的符合性评定程序 l 贴附CE标志及相关规定的标示 低于特定压力/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要: l 具备安全性 l 依据完善的工程实务而设计、制造 l 贴附相关规定的标示(可以不必贴附CE标志) PED范畴的所有承压设备均必须强制性的满足基本安全要求: (1)设计:设计承压设备时必须考虑与预期使用相关的所有因素,确保承压设备在整个预期寿命内的安全。必须用综合的方法加入相应的安全系数,针对所有相关的失效模式,考虑足够的安全裕量。 对足够强度的设计与计算方法,确保安全处理和操作,检验方法,排放和放空方法,腐蚀和其它化学侵蚀,磨损,充注和卸放,超出允许范围时的保护,安全附件和外部火灾提出了相应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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